机关作风表现如何,评议主体是谁,又该如何推动其改善,这些议题看似独立,却关系到公权力来源及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。近日,媒体报道称,今年12月开始,广州市花都区将首次实行万人评机关作风,评议工作亮点颇多,比如参与评分的代表当中约73%为群众,评分排名倒数的三个单位,将要通过媒体向公众说明情况。
广州的机关作风评议肇始于2005年,当时市政府公布《广州市基层机关评议活动实施办法》,规定将通过多种沟通渠道对广州市89个市直各部、委、办、局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。评议工作目的显而易见,即通过收集民意,倾听民众对机关工作的意见,以此作为提升政府工作水准的动力。然而,生活常识告诉我们,评议工作如果缺乏周密细致部署,很可能沦为各单位人脉比拼。有专家即指出,相对评议成绩,评议结果的公信力更重要,机关作风评议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真实的民意,将直接影响到此项工作的价值。
这其中,确定评议主体至关重要。普通民众作为政府工作的服务对象,对其服务水准有着切身的体会,其评议的主体地位不容忽视。此次花都区开展的机关作风评议工作,参与评分的代表当中群众和企业代表分别占73%和15%,显然对于提升结果的客观性大有裨益。
接下来的问题是,哪些民众将获得评价资格?按照工作部署,今年参与评价的代表人数由以往的五六千人增加至一万人,对于一个区而言,这个基数可谓不小,但在赋予代表资格过程中还有较大的灵活性,如何分派代表名额就显得极为重要。此次评议工作没有公开让民众报名参加,而是按人口比例,将指标分配到各镇街,由镇街分配名额。这种分派名额的方式利弊并存,显然,要保证评议结果的公信力,应避免代表内定,防止作弊,在代表选拔过程中,应给出相应的细节规定。
对上述细节的考虑,是为追求评议结果的公信力,唯有使基层单位和民众都认可结果,才能维系此项工作生命力。不过,要使其成为机关作风改善的驱动力,恐怕只有一个充满公信力的评议结果还不够。只是做一个排行榜,让排名靠前的单位获得表扬,而排名垫底的单位出洋相,显然难以达到提升服务水准的目的。“差评后果很严重”若要成共识,后续的奖惩措施极为重要。目前,花都区给出的策略是,要求评议结果为“不满意单位”的,单位主要领导要登报向全区人民说明情况。
这一策略有其新颖之处,领导不仅向上级领导交差,还要直接面对民众,表明其负责的态度。当然,被差评的单位领导表态的含金量有多大还有待观察,我们更期待,这种表态应成为一个持续互动的过程,它不能只是充满委屈的倾诉,而应该回应民众的期许,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改善措施。更进一步,假如承诺不能兑现,相关领导是否应为此付出代价?
(原标题:[短评]有后续惩罚措施,作风评议方能见效)